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HAPH******** 项目名称: ###县2024-2025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0万元,单个限价10万元(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县 2024-2025 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初步拟制 20 批实施方案,详见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日期以项目通过专家论证日期为准(项目若在合同期内通过专家论证,需按要求在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上报审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四);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五)(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6.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照示范格式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未被“****网(https://********/)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一级资质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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