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越秀公园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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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公园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1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公园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考核评分表》等行业规范和文件要求,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公园垃圾分类服务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在园区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内利用现有场地,建设有机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中心,内容涵盖有机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设备、垃圾分类宣教馆、绿植花卉基地、室内外垃圾分类暨环保研学教育等。(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格式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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