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考核评分表》等行业规范和文件要求,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公园垃圾分类服务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在园区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内利用现有场地,建设有机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中心,内容涵盖有机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设备、垃圾分类宣教馆、绿植花卉基地、室内外垃圾分类暨环保研学教育等。(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格式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4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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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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