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原体检科部分房屋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45066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45066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原体检科部分房屋改造工程,包括1.布局设置;2.房屋装修;3.水、暖、电设置。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须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按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已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可以委派同一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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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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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