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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4年瓦塘、长线支局屋顶光伏备电系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4-12-1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4年瓦塘、长线支局屋顶光伏备电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两套光伏备电系统及其相关安装调试。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1设备集成服务。

……

1.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1.5保修期:12个月,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交付地点:贵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580000.00元,供应商的不含税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项目供应商须承诺所有服务设备均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成交后所提供产品与响应质量相符,否则供应商愿意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 (须提供全新原装正品供货承诺函)。

2.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国内光伏系统或备电类项目业绩至少1份(按询比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4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系统平台及软件均为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的正版产品,且已获得软件使用权,保证采购人在服务期间能正常使用,不因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等(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5本项目包含设备安装服务,供应商可对设备安装服务进行依法分包或自行建设。

2.5.1如供应商依法分包,须提供如下承诺:

(1)承诺设备安装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诺设备安装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承诺设备安装供应商具备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4)承诺为本项三类安管人员具备以下证书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设备安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承诺设备安装供应商至少为本项目投入8名服务人员,其中至少3人具备有效的电工作业证,至少3人具备有效的高处作业证(同一人具备多本证书的,按证书数量计取)。

注: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供应商成交后,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设备安装供应商的资质及投入人员向采购人进行报备(需提供设备安装供应商资质、服务队伍配置情况、服务人员实名制清单及有效的特种操作作业证扫描件),若报备核验后发现成交人报备的资质、人员、证书等情况未达到承诺要求,允许成交人在第一次核验完成后15日内进行替换或材料补充并进行第二次报备核验,第二次报备核验仍未达到承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的规定换发或领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5.2如供应商自行建设,则须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备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4)为本项目投入的三类安管人员具备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设备安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投入至少8名服务人员,其中至少3人具备有效的电工作业证,至少3人具备有效的高处作业证(同一人具备多本证书的,按证书数量计取)。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特种作业证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三类安管证书扫描件,2024年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的规定换发或领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22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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