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在基隆路档案馆配置平台服务器及相关辅助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实时数据及回放功能。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服务器1台及三年保修服务。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7522.12元(不含税)。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保修期:提供3年售后维保服务(自货物到货经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交货地点:上海市(具体地址按采购人要求)。
(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7)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8)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9)成交人数量:成交人1人。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57522.12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须提供有效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服务器类设备相关项目销售经验,提供至少1份同类项目合同业绩。
注: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1.3供应商须承诺可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2.1.5是否接受代理商响应:
(1)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针对响应产品(服务器)的本项目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供应商若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资格声明。注: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或制造商声明。
(2)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注:提供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3.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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