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避难间增设消防电话项目(三次)2、项目单位###县人民医院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项目预算:7万元 。 5、最高投标限价:7万元 。6、项目基本概况: ###县人民医院避难间增设消防电话项目(三次),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8、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二、供应商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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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凤阳县人民医院避难间增设消防电话项目三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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