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汕尾电厂2025年4号炉空预器升级改造(EP)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等,主要内容包括更换原有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改为两层布置,同时对密封系统、吹灰系统进行配套改造和优化;新的空气预热器冷端高度提高,元件总体高度适度增加,解决空气预热器面临的蓄热元件堵灰、排烟温度高等问题;4号炉A空预器推力轴承供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2月05日,计划大修时间:2025年02月15日至2025年06月06日,具体时间最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2019年至今国内新建或改造燃煤机组600MW及以上空预器整机设计、供货合同业绩至少3个(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等)。空预器整机指包括:驱动、密封、换热(冷端和热端)等关键部件内容。
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9:00起,至2024年12月20日16: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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