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广东销售公司2024年全资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广东销售公司2024年全资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
根据股份公司历年要求,各省市公司应在4月1日前按时保质完成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工作内容涉及省公司本部、地市分公司、非油分公司、物业公司等24家全资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24家全资单位和600多座加油站的财产损失资料收集和整理。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清理及报废、油品一二级途耗、库站损耗及其他资产报废等;完成上述汇算审计工作需要18人左右的税务团队,现场工作时间约为65-75天。
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二、谈判范围
谈判范围及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包括:
1、本次采购范围包含省公司、地市分公司、非油分公司、物业公司等24家全资单位及所属600多座库站;
2、技术要求:要求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股份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求,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财产损失鉴证报告等。
交货期:2025年3月15日前
控制价要求:45万元(含税)。
四、资质要求:
4.1 资质要求
4.1.1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4.2 人员要求
4.2.1服务商事务所在职的执业税务师需8人以上;参与本项目税务师的工作经历需5年以上,提供人员名单和人员合同。执业税务师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24年8月—2024年10月)。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及加盖公章承诺函扫描件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4.3财务和业绩要求
4.3.1服务商须出具以下承诺: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物质条件、项目管理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执业质量优良。
4.3.2服务商须提供自2021年11月1日-公告截至日)类似服务过成品油企业的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业绩合同和合同相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未提供合同或者发票的视为无效合同。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4.4信誉要求(以谈判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4.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4.2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4.4.3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的,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16时前……报名。
5.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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