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内容:
2.1第一包:车辆、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租赁车辆应当运行正常,无故障。需提供行车证,工程机械需提供合格证);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最终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租赁期约定:合同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中标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到达,则合同终止执行,以上二者先到为准。
2.3第二包:淤泥清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拟采购合同服务期为2年。
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第一包、第二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1.5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
cn)记录综合查询被执行人;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及“信用天水”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上截图日期须在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包投标单位还因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企业自有的设备需出厂合格证、设备相关保险类依据等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在购置期限5成新以内且手续齐全的设备。
4、有相应的专业执证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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