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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医共体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办公家具及家用电器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13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黄梅县医共体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办公家具及家用电器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二标包家用电器:48.3917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不得高于单价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单价限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暂定为1+N。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可选择与中标单位在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最多续签1年)。

8、服务响应时间:按批供货服务,每批次具体供货服务时间按采购人通知进行。

9、质保期:三年。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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