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豫财磋
2、项目名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城轨交通牵混所实训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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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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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豫政采(2)20242244-1 |
城轨交通牵混所实训室项目 |
2000000 |
16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城轨交通牵混所实训设备(地铁牵引混合所退役设备或地铁主流工业真实设备),满足供电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运行值班员和变电设备检修工等岗位的实训和考核。
5.2质量要求:合格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5.4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5.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质量保证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或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提供信用查询的方法:首先供应商自行提供信用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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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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