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
项目名称:2025-2027年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三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2027年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络设备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时 ,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以上提供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 na.gov.cn )”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现场查询为准);3.7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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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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