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鹿邑县分公司食堂食材定点采购(2025-2026年),招标人为周口市烟草公司鹿邑县分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邑县分公司食堂食材定点采购(2025-2026年)
2.2招标编号:YDZ
2.3项目概况:周口市烟草公司鹿邑县分公司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2.4预算金额:57.8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周口市烟草公司鹿邑县分公司食堂的米、面、油、肉、各类蔬菜等食材定点采购
2.7服务期限:2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相关标准
2.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质量保证承诺书、保证所供应货品可随时调换并保证质量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2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周口市烟草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投标人禁止期限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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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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