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甬江实验室科研B区一期建设地块项目已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9-330211-04-01-694858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玻璃钢离心通风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玻璃钢离心通风机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甬江实验室科研B区一期建设地块项目已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9-330211-04-01-694858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玻璃钢离心通风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90684万元。建设规模: 甬江实验室科研B区一期建设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09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5523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7591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79320平方米。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镇海区庄市街道,东至逸夫路,北至中官西路,南至同益路,西至庄市大道。
2.2招标范围:玻璃钢离心通风机一批。
招标控制价: 380.4185万元 (含税价)。
2.3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交货期:满足土建工程进度要求。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争创“钱江杯”、“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
2.5质量保证期(或质保期、保修期):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之日起24个月。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24个月及以上。
2.6标段划分:1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甬江实验室科研B区一期建设地块项目玻璃钢离心通风机采购项目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玻璃钢离心通风机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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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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