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家荡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 ( 主体工程 ) 已由 嘉兴市湘家荡区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以 嘉湘﹝ 2024 ﹞ 40 号文(项目代码: 2405-330402-89-01-568697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含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为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4852.06 万元,工程概算 94852.06 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77307.93 万元,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97.98亩,总建筑面积约2390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384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5184平方米),计划建设办公配套用房1栋,电子产业用房4栋,高端制造厂房2栋,地下停车库及相关门卫、开闭所等附属用房。项目计划分二期实施:本次二期部分建设内容包括:3#楼、5#楼、6#楼、7#楼、废品库、开闭所、门卫及室外配套工程。用地面积35126.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43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439.3 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项目东至振兴北路,南至规划河道,西至规划利民路,北至东大路 。
2.2 本次招标范围: 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湘家荡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主体工程)(二期),包括3#楼、5#楼、6#楼、7#楼、废品库、开闭所、门卫及室外配套的建筑、安装、公共部位装修、弱电智能化(安防)、其他设备(电梯、空调、充电桩)及室外附属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等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含永久水、永久电、华数、通信、二次供水、管道天然气、能效监测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 35816.2834 万元。
2.3 计划工期: 23个月,且合同签订后30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
2.4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R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 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企业提供投标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 。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R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R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R 3.2.4 其他: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R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R 3.4 自 /年 /月 /日以来 承接过 具有建筑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R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R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R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R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R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 3.11 (1)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R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4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年 7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年 7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R 3.19 上述3.2.4,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4日9: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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