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请登录)
3. 项目名称: 儋州某局2024年度选取车辆维修定点厂家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2024-J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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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 ) 名称 |
谈判响应 控制价 |
数量 |
服务起止时间 |
交付 地点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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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某局2024年度选取车辆维修定点厂家项目(二次) |
15万元 |
1 |
合同签订后1日内提供服务,至合同约定时间截止。 |
海南儋州洋浦经济开发区 |
34辆车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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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谈判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对应谈判响应控制价,否则响应将被否决。 (2)★项目完成时间(如有)必须满足要求,否则响应将被否决。 (3)★响应人必须全部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不得存在未响应或负偏离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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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谈判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未被列入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全军武器装备网暂停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具有车辆大修、中修、小修、各级维护、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服务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7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保证维修所用的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保证维修车辆在维修期间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各类维修材料不得高于同区域市场平均价(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 2024年 12 月 13 日至2024年12 月 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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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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