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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十四中学学生食堂早餐等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L[CS]******** 项目名称:莆田第十四中学学生食堂早餐等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 元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 6000 元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服务要求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早餐、牛奶、面包、水果、豆浆等 1年 ********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 1+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 ********元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 3800元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服务要求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 2-1 海鲜、调味品、洗涤用品、干货等 1年 ********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1+1年(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生产(经营)许可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合同期内供应商的相关许可证过期未按要求换证,供货合同随所供货的证件失效而终止)合同包2:(1)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生产(经营)许可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合同期内供应商的相关许可证过期未按要求换证,供货合同随所供货的证件失效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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