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9.19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7.033083万元,超出此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拟对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北侧红线外地块共计8172平方米范围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提升,主要包括景观绿化工程、路面硬化工程、亮化监控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包含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提供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环境综合整治类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四方单位加盖公章)及项目付款(付款节点不限)发票(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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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