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通市竹行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及残疾人之家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助餐服务:10元/餐/人,正餐配一大荤一小荤一素一汤,主食一份,定点助浴20元/次(使用淋浴设备,配套坐浴椅,全身清洗),上门助浴40元/次(使用淋浴设备,配套坐浴椅,全身清洗),定点理发服务10元/次,上门理发30元/次,定点修脚服务30元/次(普通修脚,刮死皮、剪指甲等),上门修脚50元/次(普通修脚,刮死皮、剪指甲等),鸡眼10元/次(不含用药),治甲沟炎10元/次(不含用药),修垫核10元/次(不含用药),修灰指甲10元/次(不含用药),修脚垫10元/次(不含用药),最高限价合计价:240元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中标单位若在履行合同期限内,经采购人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下一年不再续签。注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信用中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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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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