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2024年智慧工厂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8902)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2024年智慧工厂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JSZB-2024-189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本次采购总预算不含税65.64万元,其中设备费(代购)不含税12.22万元,税率13%;外场感知数据管理服务费不含税16.63万元,税率6%;视频监控系统的调试、系统对接等配套集成服务费不含税31.45万元,税率6%,提供合同期内综合维护服务费含税5.34万元,税率6%。
2.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3采购内容:提供15台视频监控枪机,15台NVR硬盘录像机,15套视频终端,15套设备终端箱(含防雷),15套监测立杆,1项外场感知数据管理服务,1项视频监控系统集成服务,1项综合维护服务,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4服务地点:常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交付。
2.7维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8报价规则:参选人需报“设备费部分不含税价(元)、管理服务费部分不含税价(元)、集成服务费部分不含税价(元)、维护服务费部分不含税价(元)、不含税总价(元)”。其中不含税总价(元)作为评审价,不含税总价=设备费部分不含税价+管理服务费部分不含税价+集成服务费部分不含税价+维护服务费部分不含税价。
2.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整体最高限价不含税656400元,设备费部分最高限价不含税122200元,管理服务费部分最高限价不含税166300元,集成服务费部分最高限价不含税314500元,维护服务费部分最高限价不含税53400元,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参选。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所参选产品(视频监控枪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1.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1.6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1)参选产品必须为本次参选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参选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
(3)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常州市列入总部/江苏省/常州市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常州市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常州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3.3.其他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注:参选人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选或取消其中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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