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数据应用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2.安装调试期:到货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采购包2: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2.安装调试期:到货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数据智慧实验应用创新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截图留存),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合同包2(大数据综合治理应用创新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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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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