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 141 条规定: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鲁西煤矿需要对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进行检验检测。
1.2 采购范围及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在具备计量检定、检验检测资质的实验室中对传感器进行基本误差、报警性能等内容的检验检测,出具检定证书和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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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传感器名称 |
传感器型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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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氧化碳传感器 |
GTH100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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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氧气温度传感器 |
GYW25/5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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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压传感器 |
GF5FA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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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甲烷传感器 |
KG9701B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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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激光甲烷传感器 |
GJG100J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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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风速传感器 |
GFW15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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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粉尘传感器 |
GCG10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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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二氧化碳传感器 |
GRG5H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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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氢气传感器 |
GQH1 |
3 |
1.3 实施地点: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山东里能鲁西矿业有限公司。
1.4 质量/服务标准:依据《煤矿防灭火细则》及《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传感器检定检验规程标准,对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进行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根据实验室测得数据,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按时正确的出具检定证书和检验报告。检定证书和检验报告必须为同一单位出具。
1.5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6 最高限价:21.71 万元(含税)。
1.3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融信通等。本项目无预付款。检验检测完成后,供应商出具检定证书和检验报告,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根据财务制度和资金计划支付合同价款 90%,留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质保期满后质量无异议,无息付清质保金。
1.4 结算方式:总价包干。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2.2 资质要求:具有专项计量授权证书、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并且许可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范围所列事项;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 15: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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