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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4-G3-********-YNLB-0468 项目名称###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55 最高限价(万元):155 采购需求:采购血液透析室医用耗材1批,包括: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透析液(A/B液)、一次性使用透析用透析护理包、球囊扩张导管(国产)、一次性使用医用球囊扩充压力泵、造影导丝/常规、血管鞘组、血管内造影导管、DNA免疫吸附柱、腹膜透析外接短管、腹膜透析螺旋帽钛接头、医用导管夹、腹膜透析管及附件、碘液微型盖。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投标人供货时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并对此作出承诺(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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