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黄沙山A4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已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项目代码:2304-330552-04-01-19329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黄沙山A4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室外市政配套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黄沙山A4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4100万元,工程概算约/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4530㎡,铺装面积约250㎡,道路面积约1500㎡。建设地点:湖州市南太湖新区。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室外道路、车位、室外给排水、景观铺装、花坛、绿化种植、土方回填、照明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项目设计单位为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93.8522万元。
2.3 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 / 。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1名;【注: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2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4.3□技术标暗标形式;□技术标非暗标形式; ☑不设技术标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 月2 日09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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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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