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县城乡水****公司尾泥处置项目(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三)预算金额:********万元/年。(四)最高限价:********万元/年,高于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五)采购需求:制水生产过程中产生尾泥(含水率约70%-80%)的处置(含装载及运输),尾泥主要成分为无机物,有机物含量极少,年处置尾泥量约4745吨,拟招1家尾泥处置单位(含装载及运输)。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六)合同履行期限:1年。(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含尾泥)环保部门的批复环评(含报告表),批复内容应能显示尾泥处置方式。②取得排污许可证;③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 号规定,须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网站填报相关信息并予以公开。投标时****网****网址以及账户密码供评标时核查,如因投标单位提供信息有误导致核查失败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注:承诺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尾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尾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置采取掺烧(焚烧)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相关要求。尾泥处置单位(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本项要求的全部内容如实承诺,评标后招标人将对该项承诺进行核查,如发现承诺不实的,将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处理。投标人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五)参加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自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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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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