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关于政府债券申报过程中择优选择银行共同参与的指导意见》(仑资金办【2020】2号),参考《北仑区(开发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政办[2019]9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受宁波市北仑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宁波市北仑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个项目专项债存放账户开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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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专项债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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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集成电路产业园霞浦园区一期工程、 北仑区城区电网改造工程(二期) |
专项债存放账户的开户、资金存放、 配套贷款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 |
以专项债申报至工作完成止, 资金存放期限同专项债续存期 |
3家 |
集团及辖属子公司分别与各中标 单位单独签订合同,各自结算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为在北仑区(开发区)内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的一级支行及以上金融机构。
4.2 如属于同一总行有2家及以上的一级支行及以上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人总行(投标人总行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投标人总行不在甬)出具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4.3 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
4.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4.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9:00至2024年12月18日23:59时止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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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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