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横山区零工市场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榆林市横山区国有资产经办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装修建筑面积291.6平方米,其中:一层功能区有服务大厅、洽谈区、交流区、等侯区、直播间、卫生间等,层高为4.5米,装修面积为145.8平方米;二层装修面积为145.8平方米,层高为4.2米,功能区有会议室、办公室、设备室、厨房、卫生间等。装饰内容包括:增设吊顶、内墙面、隔墙、主体文化墙、门头、卫生器具、家具、显示屏、空调、通风电气等配套工程及发包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横山区零工市场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横山区零工市场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记录。
(3)、承包人(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4、一个承包申请人只能对发包人同期公告中其中一个项目提出承包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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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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