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年婺源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 4886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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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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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婺源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 |
项 |
1 |
488600.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内容及商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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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 4886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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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须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员、技术支持、税费、评审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jx.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备注:本项目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资格审查环节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的,可不再逐条提供以上相应资格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起至12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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