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际业务支公司宣传印刷活动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见内容
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国际业务支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长春市国际业务支公司宣传印刷活动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03-07-04F-2024-D-E24004C01)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已落实,现邀请潜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长春市国际业务支公司宣传印刷活动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范围:选取1家供应商通过印刷宣传折页、易拉宝、宣传手册、宣传海报、保险建议书等相关印刷资料的方式,提供宣传服务和客户服务。
1.3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71万元,总份数不超过6.12万份(具体以实际印刷需求为准)。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4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
1.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2021年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