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德市康复医院信息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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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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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宁德市康复医院信息系统维保项目 |
1(项) |
160000.00 |
1600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2)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 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执行。(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5)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规定执行。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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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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