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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松之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泰和千烟洲试验区建设雁门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松之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泰和千烟洲试验区建设雁门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招标人为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机关直属单位-招标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泰和千烟洲试验区建设雁门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行河道护岸工程、河道裁弯取直工程、河道清淤工程、堰坝加固及消能防冲工程、机耕桥工程、河岸其他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等。
项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灌溪镇
2.2 招标内容:泰和千烟洲试验区建设雁门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标段(包)内容

湖北松之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泰和千烟洲试验区建设雁门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泰和千烟洲试验区建设雁门水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招标人供应商库内,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至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注册入库。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劳务分包或相关经营范围,或具有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要求满足其一即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信用报告并下载保存(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内);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未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3.2 其他要求: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劳务分包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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