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2024年丽水联通智慧城市展示中心中控改造项目。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2024年丽水联通智慧城市展示中心中控改造项目,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预算:20万元(不含税),合同签订金额上限不超过预算金额。
1.2.3交付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交付。
1.2.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本项目价格评审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8000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作否决应答处理。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须提供1份自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含税金额不少于15万元类似合同业绩(系统集成类)。
注:1)案例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和金额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4应答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承诺函)。
2.5应答人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8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9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2.10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1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8时00分。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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