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丰净化水厂干化二期斜输送机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长丰净化水厂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长丰净化水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丰净化水厂干化二期斜输送机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招标控制价:475253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斜输送机采购安装及雨污水管改迁(具体详见招标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施工总工期:开工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以实际需求人的开工报告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8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 9:00起至2024年12月16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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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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