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涡阳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涡阳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备案表/2411-341621-04-05-791212
1.4招标人:涡阳县鸿道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涡阳县鸿道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涡阳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
2.5建设地点:涡阳县境内。
2.6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07亩,总建筑面积约117183.52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50315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物流调度中心、冷藏链物流中心、配套用房、配套建设室外场地硬化、充电桩、智慧物流系统及相关附属工程、地下建筑等。
2.7合同估算价:约50315万元。
2.8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工程采取EPC模式,中标人须要完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提供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等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工作。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制作时须将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上最近一次担任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变更证明资料,一经发现均视为有在建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小于等于2家;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3)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相应资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设计单位须具备3.1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3.1施工资质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6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2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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