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供热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347-ZB-241125819、SXMTZB2402H-237(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供热系统(招标项目编号:JNB347-ZB-241125819、SXMTZB2402H-237(G))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4〕5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南翼风井供热系统。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供热系统: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1 | 冷凝燃气热水锅炉 | WNS10-1.25-Q | 台 | 3 | 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12个月 |
2 | 空气加热机组 | KJZ/Q-120 | 台 | 6 | 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12个月 |
3 | 轴流侧送式蒸汽型空气幕 | XLFM-70Q | 台 | 4 | 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12个月 |
2.3交货地点:李阳煤业。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供热系统,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A级锅炉制造特种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配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的,均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具有生产能力的承诺书。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锅炉同类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授权单位的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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