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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阴极保护系统排流设备采购选商公告
日期:2024-12-11 收藏项目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报价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阴极保护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报价人应具有不少于5套国内石油天然气行业用阴极保护系统排流设备(排流器、固态去耦合器、智能合闸装置等)的供货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5、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诚信,未被列入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查询渠道:“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qyaqscxycx/qyaqscxycx_index.html)),提供网站截图。

6、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报价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提供网站截图。

7、报价人与选商人之间无合同违约且无违反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行为。

8、本次选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选商采用资格后审。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货物为阴极保护系统排流设备5套,每套包含排流装置、供电电源、桩体及相关配件,确保设备可用。卖方需负责阴极保护系统排流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数据校准。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货物清单与技术要求》。

三、供货要求

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十(30)日内交货。

供货地点:江苏省境内业主指定地点。

四、注意事项

1、无论本次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与本次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

2、贵公司对本次选商如有疑问,请采取书面方式,以传真或信件方式送达,如有必要,我公司将以补遗的方式通知所有报价人。

3、贵公司一旦参与本次报价,即被视为向我公司发送要约。

五、选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 年12月11日8时30分到2024 年12月13日17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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