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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8-370826-04-01-724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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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配水管网南线工程施工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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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济宁市微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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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配水管网南线工程施工标段(水厂往南供至相关乡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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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本工程为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配水管网南线工程施工标段(水厂往南供至相关乡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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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规模 |
本工程为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配水管网南线工程施工标段(水厂往南供至相关乡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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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96000万(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36614112.71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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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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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8、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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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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