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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狮子林管理处关于狮子林、怡园安保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统一折扣)100%

采购需求: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纯度

标准

1

液态氧

医用

按实际需求采购

≥99.5

《中国药典》2020版

2

瓶装氧气

40升

≥99.5

3

瓶装氧气

10升

≥99.5

4

瓶装氧气

4升

≥99.5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与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制造商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所投产品具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供应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如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企业承担气体运输服务,则供应商需提供与该运输企业的协议书,且运输企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供应商提供协议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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