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2024年金鼎大厦B楼电梯维修工程采购(二次)2、 招标编号:0733-2
3、 项目概述:
金鼎大厦B楼电梯按规范标准要求加装配重铁块并尽快完成满载实验、处理大风天气电梯厅门不能正常开关问题、补偿轮离地间隙偏小问题,更换老化对重返绳轮及对重滚轮导靴等部件。督促新维保单位加强电梯日常管理,及时更新老旧配件,确保大厦电梯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拟定选取综合评分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服务期限为2年。
4、 招标内容:
(1)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维修技术要求》第3.1.3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十二部原装日本三菱电梯进行维修、更换老化的主板(原有主板备用)等电梯配件、并对电梯的稳定性等进行调试,以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
(2)金鼎大厦B楼电梯按规范标准要求加装配重铁块并完成满载实验、处理大风天气电梯厅门不能正常开关问题、补偿轮离地间隙偏小问题、更换老化对重返绳轮及对重滚轮导靴等部件,确保大厦电梯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3)完工后通过甲方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
(4)提供质量保修服务,本项目质量保修期24个月,自技术监督部门出具合格验收报告的次日起计算。
(5)因拆除、施工需采取的必要措施工程,为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而采取的措施工程,为保障金鼎大厦正常办公等采取的必要措施工程,特别提示施工期间要注重现有装修成品保护避免破坏现有轿厢、楼内装修和相关电器设备等。
(6)拆除、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渣土清运工作。
(7)按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需办理的相关备案、开工(若有)等手续乙方牵头、甲方积极配合办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
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79.516041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A 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作业);
7.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 7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电梯维修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关键页);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795,160.41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项目概述:
金鼎大厦B楼电梯按规范标准要求加装配重铁块并尽快完成满载实验、处理大风天气电梯厅门不能正常开关问题、补偿轮离地间隙偏小问题,更换老化对重返绳轮及对重滚轮导靴等部件。督促新维保单位加强电梯日常管理,及时更新老旧配件,确保大厦电梯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拟定选取综合评分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服务期限为2年。
4、 招标内容:
(1)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维修技术要求》第3.1.3的相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十二部原装日本三菱电梯进行维修、更换老化的主板(原有主板备用)等电梯配件、并对电梯的稳定性等进行调试,以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
(2)金鼎大厦B楼电梯按规范标准要求加装配重铁块并完成满载实验、处理大风天气电梯厅门不能正常开关问题、补偿轮离地间隙偏小问题、更换老化对重返绳轮及对重滚轮导靴等部件,确保大厦电梯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3)完工后通过甲方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
(4)提供质量保修服务,本项目质量保修期24个月,自技术监督部门出具合格验收报告的次日起计算。
(5)因拆除、施工需采取的必要措施工程,为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而采取的措施工程,为保障金鼎大厦正常办公等采取的必要措施工程,特别提示施工期间要注重现有装修成品保护避免破坏现有轿厢、楼内装修和相关电器设备等。
(6)拆除、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渣土清运工作。
(7)按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需办理的相关备案、开工(若有)等手续乙方牵头、甲方积极配合办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
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79.516041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A 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作业);
7.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 7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电梯维修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关键页);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795,160.41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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