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部分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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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部分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1 收藏项目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部分一级干线邮路运输外包 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FZJTJ
3、 项目概述:济南、济宁、菏泽、聊城、临沂、青岛、潍坊、枣庄、淄博等9 个邮区中心49条一级干线邮路单程运输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期内总预 算为16718.71万元。

4、 服务期限:合同期至2026年7月31日。

5、 本项目分49个标段,每条线路为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兼投10个标段, 可兼投兼中。

6、 最高投标限价:

报价吨位:30T

包号

线路(单程)

邮路里程(公里)

最高投标限价(元/趟)

1

济南-沈阳

1018

6,913.00

2

济南-长春

1247

8,979.00

3

济南-哈尔滨

1500

11,726.00

4

潍坊-沈阳

1013

6,917.00

5

青岛-哈尔滨

1800

12,292.00

6

济南-杭州

846

5,978.00

7

济南-金华

1078

7,321.00

8

济南-南京

680

4,618.00

9

济南-无锡

747

5,570.00

10

济南-徐州

368

2,882.00

11

济南-福州

1461

10,352.00

12

济南-泉州

1650

11,205.00

13

济南-厦门

1647

11,660.00

14

菏泽-杭州

909

6,168.00

15

菏泽-南京

780

4,223.00

16

临沂-福州

1300

8,848.00

17

临沂-杭州

700

4,764.00

18

济南-侯马

608

4,747.00

19

济南-呼和浩特

867

6,109.00

20

济南-太原

495

4,307.00

21

济南-西安

878

6,829.00

22

济南-兰州

1361

10,796.00

23

济南-银川

1076

8,489.00

24

济南-大连

1104

8,353.00

25

济南-锦州

769

5,222.00

26

聊城-沈阳

1100

7,434.00

27

聊城-无锡

850

5,744.00

28

淄博-无锡

650

4,374.00

29

济宁-沈阳

1200

8,237.00

30

济宁-杭州

984

5,780.00

31

济宁-南京

580

3,663.00

32

济宁-泉州

1550

10,639.00

33

济宁-厦门

1550

10,639.00

34

济宁-无锡

700

4,805.00

35

济宁-徐州

220

1,389.00

36

金乡-杭州

920

5,151.00

37

济宁-西安

776

5,443.00

38

临沂-无锡

540

4,243.00

39

临沂-徐州

220

1,729.00

40

枣庄-南航集散

470

2,941.00

41

枣庄-徐州

130

1,021.00

42

临沂-太原

810

5,513.00

43

潍坊-哈尔滨

1587

10,837.00

44

潍坊-长春

1300

8,877.00

45

潍坊-太原

742

5,067.00

46

潍坊-西安

1110

7,580.00

47

青岛-沈阳

1235

8,225.00

48

青岛-长春

1400

7,473.00

49

青岛-西安

1343

6,965.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有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指定的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6.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9.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0.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1.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12.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3.投标人能够提供准牵引总质量 30 吨及以上的牵引车头 5 个和核定载质量 30 吨及以上的半挂车厢 5 台。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所有);

②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③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 3 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4.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 3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 180 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 300 万元/车的货物保险,并提供承诺书。

15.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 60 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 5 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6.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 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

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7.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1 个不少于 100 万元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原件和发票复印件或银行结算证明)。

18.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 14-16 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1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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