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周新苑三期、华盛苑电梯综合保险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206.5999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6.599998万元/三年,68.866666万元/年
采购需求:
本次采用保险+服务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周新苑三期、华盛苑合计164台电梯设备进行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维修、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宣传、保险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公开招标时须提交可查询二维码的扫描件并电子签章,要求清晰、可扫描认证核查。投标供应商如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电子签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扫描件(投标人如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公开招标时涉及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被授权代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
8.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9.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
1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财产保险的必备条件(提供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并电子签章)(供应商若为经独立法人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提供分公司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并电子签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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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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