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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渭河(杨凌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2-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渭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渭河(杨凌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渭河(杨凌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2,6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49,618.5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水土保持措施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80,000.00

2,549,618.5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

合同包2(渭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渭河(杨凌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标识系统采购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建筑工程

宣传导视系统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6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渭河(杨凌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合同包2(渭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渭河(杨凌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标识系统采购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渭河(杨凌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供应商提供无在建承诺);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合同包2(渭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公园提升改造项目(渭河(杨凌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标识系统采购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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