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 委托, 现就 消控室值班工作业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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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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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包头车辆段消控员 业务外包项目 |
项 |
1 |
按合同约定 |
包头车辆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居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消防技术服务)。
3、投标方须有近3年有与相关单位合作消控室值班的业绩,具有良好的信誉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4、消防控制室上岗人员需要熟悉消防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并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必须持有中级(监控、操作具有联动功能的消防控制室应持有(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统一着装并佩戴明显标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所。
7、需对消控室相关设备设施及环境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加盖车辆段公章的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12月 11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12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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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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