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清徐县纬一路(人民路-南大街)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天然砂砾采购
1.2采购编号:ZJS
1.3 采购人: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1.4 (请登录)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标的物为清徐县纬一路(人民路-南大街)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所用的天然砂砾;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
序号 |
品类名称 |
单位 |
需求量 |
|
1 |
天然砂砾 |
m³ |
22929.6 |
表中数量为采购暂定数量,供应数量以实际为准。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2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进场至项目竣工止。
2.3 交货地点:一期项目纬一路西段西起人民路,东至民乐路;东侧、西侧规划路北起西大街,南至纬一路。
2.4 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货物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由资质机构颁发的 IS09000系列认证书;贸易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质量体系认证。无质量体系的供方需制定质量体系开发计划。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或付款凭证为准)。
3.4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三年存在不良业绩、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6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 日至2024年 12 月 14 日,每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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