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采购条件1.提供的通勤用车,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规定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车辆质量瑕疵造成压缩机****公司员工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服务商负责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服务商负责承担租赁期内车辆租金、含车辆折旧、人工、油费、维修费、保养费、管理费、洗车费、保险费、加班费###路费、停车洗车费、油料费、卫星定位系统费用,驾驶员薪酬、补助、加班费、保险费、差旅食宿费、里程补助等管理费及利润,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等所有费用。 3.首次租用车辆使用期限应在5年以内(从初始注册登记日期起),车辆行驶公里在10万公里以内,续签合同不受此条款限制。 4.驾驶员因病假、事假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出车的,服务商需提前安排替代驾驶员,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执行行车任务时,服务商应及时安排同等临时替代车辆履行行车任务。 5.服务商提供的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踏实肯干、服从安排、无犯罪前科和重大交通事故记录,且具有十年以上驾龄。 6.通勤用车车辆租赁费(不含税)不得高于车辆购车发票(不含购置税)的三分之一。通勤用车费用总报价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间1辆34座以上客车车辆租赁费用,续签合同同样执行此费用标准。 7.通勤用车采用车辆租赁费、驾驶员人工费和其他费用作为分项报价。 8.服务商保证拥有租赁车辆的出租权,租赁车辆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因****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服务商负责赔偿。 9.车辆应按照国家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且还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50万元)、机动车损失险、车上驾驶员责任险和车上乘客责任险(每座位保额不低于5万元)等险种。服务商负责办理租赁期间车辆的车身保险、防盗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全险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服务商承担。 10.租赁期间,服务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包括各种消耗品的更换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功能,保证车辆符合安全行车要求;配备随车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胎、搭接线等应急设施,并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车辆应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全锤,要确保灭火器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11.根据业务需要,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签订变更合同。二、项目概况及采购物资******** 项目概况为****网集团储运技****公司压缩机****公司2025年-2027年通勤用车需求,现需选商租赁1辆34座以上客车。******** 采购项目与标段交货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质保期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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