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务段消防控制室人员配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YW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委托现就消防控制室人员配置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人员具备资格证书等,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符合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规定,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企业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
3.消控室值班作业人员须具备消防操作员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驻场地进行作业。消控室值班作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上岗前提供身体健康体检证明、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证明。消控室值班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履行职责,提供的专业服务能满足采购方需求,自觉履行服务单位各项管理规定。
4.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且纳税记录良好,须提供近2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12 月1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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