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招标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 招标范围:购置仪器设备—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一套,投标人须完成成套设备及附属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组装、验证、售后服务、质保期耗材供应和维修等。 2.2 交货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1830号云南白药产业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供货及安装周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承诺的周期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为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取得生产(制造)厂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注:生产(制造)厂商可以单独参加投标或者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一个生产(制造)厂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 年~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成立不满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成立不满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4 投标人自2021 年1 月1 日至今完成过1 项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
3.5 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分别查询并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 现场获取:请于2024 年12 月10 日至2024 年12 月1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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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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