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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东营分公司2025-2026年视频拍摄制作及新闻传播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日期:2024-12-10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东营分公司2025-2026年视频拍摄制作及新闻传播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东营电信视频制作、视频剪辑、广告模特拍摄、Flash广告、宣传片头、三维动画、照片拍摄、新闻媒体发布,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1.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项目,预估金额25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划分2个份额,本次集中采购成交人数量为2名,份额划分如下表格:

份额

份额比例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1

60%

15

2

40%

10

合计

25

注: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以中国电信东营分公司实际下发订单为准。合同金额=预估金额*折扣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年或框架金额履行完成,以先到者为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技术规范书,在最高响应限价的基础上报折扣。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

2.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身份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视频宣传推广类业绩合同至少一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若为单项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若为框架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应订单或发票扫描件。

2.1.3人员要求:供应商须承诺从事本项目相关服务的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团队3人拥有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服务人员需包含编导、文案、摄像、后期包装等。须提供承诺函及服务人员名单和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若社保为第三方缴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司与代缴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等)。
人员名单中列明的人员须与本项目实际支撑人员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存在擅自更换支撑人员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需提供承诺函)。

2.1.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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