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2025年度职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慰问品提货券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25年职工节日慰问:1400元/份,2025年女职工劳保卫生用品:960元/份,按溢价率报价,项目预算约为862320元。
采购需求: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2025年度职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慰问品提货券采购项目,三节慰问品:其中春节为600元;端午节为400元;中秋节为400元,合
计1400元/人,约402份,2025年女职工劳保卫生用品:960元/人份,约312份;拟招标1家供应商,提供线上送货和线下提货服务,实发时以医院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职工人数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根据职工选择情况确定每家中标单位的供券数量,各中标单位须完全响应招标人的最终实际供券数量分配,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交货期限:以各节日时间为节点分批次制作、供应货物领取券:接招标人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每批次货物领取券的制作及交货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2投标人所经营的产品均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承诺近三年内在食品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2.5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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