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5万元
采购需求:
大丰区肢体、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及残疾人托养服务外包,主要对符合政策规定的0-14周岁肢体残疾儿童、0-17周岁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为以16-59周岁无业且具有大丰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为主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 (2)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3)从事教育康复的服务机构应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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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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